2007年4月9日星期一

我理解中的“末日审判”

我想熟悉《圣经》的人大概都知道《新约》的最后一章讲到了“末日审判”,即上帝将向他的造物人类进行一次关于归宿的审判,上帝依据完全公平对待每一个人的标准,将我们人类分成了两拨,一拨人因为符合上帝对于人类的希求,将在美妙的天堂获得归宿,而另一拨人因为某些原因(比如亵渎、内心污秽)而永久地被审判进入地狱,一个充满痛苦和黑暗势力的地方。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关于末日审判的主题层出不穷,尤以来自Flander地区的画家Grunewald所作的Last Judgment最为注明:人类从大地中冒出来,伏地于上帝的威严,逐个接受天使手中的“审判之秤”的称量,然后由上帝来决定被称人的归宿。进入天堂的人当然十分喜悦,他们由天使们带领进入如奥古斯丁所言的“上帝之城”,而悲痛、绝望、凄凉则来自被审判进入地狱的人。一个强烈的对比展现在画作的右面和左面,显示了“末日审判”鲜明的对立和不可调和。

如果大家仔细阅读我上面这段文字的话,不难发现我隐去了上帝审判的标准,因为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且我想在这篇文章作一点小小的讨论。我希望此番讨论不会引起有基督教信仰人士的抗议,我不会试图颠覆一些已经有广泛认同的宗教问题:比如上帝全善的属性,上帝的无限性和全知等。如果有人质疑作为人类,一个与上帝相比有限的个体如何能够去揣测和思考一些涉及无限属性的命题时,我的回答是在承认上帝无限性这个属性的基础上,我们关于上帝的理念和理论却不是无限的,恰恰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些宗教的理念和理论作批判性的讨论的话,或许所有经过辩驳的理性结果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更加有力的信仰。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宗教哲学的意义。

我们首先假定上帝以某种状态存在(我不涉及有关上帝存在的更深讨论,因为有哲学家认为,承认上帝的存在其实削弱了上帝的无限性——如果我们把存在认为是受制于时空的话。),并且我们相信末日审判不是一个吓唬人的宗教名词,那么我们首先遇到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哪些人享有资格进入末日审判的程序?如何来确定进入天堂和地狱的标准?进入天堂的人有没有可能再被流放到地狱,落入地狱是否就意味着永远不能解脱?撒旦是不是上帝派来引诱我们犯罪的存在?如果不是,那么全善、全能的上帝为什么允许他存在?

我认为如果上帝是我们人类的造物主的话,那么他不应当只给予一部分人以特权而进入末日审判。每一个人,自从他的出生,就已经将自己的命运与末日审判紧紧地绑定在了一起。反对者可能说:这是基督教的宗教哲学,如果是一个佛教徒,难道他也必须受此约束吗?我想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探讨一下末日审判的标准。一个很经典的回答是根据信仰和信仰的纯度,这样我们就得出了四种结果:虔诚的基督教信仰者,虚伪的信仰者,左右摇摆者,坚定地不信仰者。第一种和最后一种情况可能不会有太大的争论,在基督教的宗教话语里,前者将定居天堂,后者大概这能被审判入地狱,而中间两者很难断定,上帝或许还需要借助其他的标准加以裁决。

此外,我们可能还遇到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对于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婴儿怎么办?倘若他们再多活几年将接受洗礼,那么他们就有很大的希望进入天堂。这又是一个关于审判标准的挑战。有一些神学家给出的解释是,每一个人在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上帝预判到了究竟会不会成为一名合格虔诚的基督徒,所以其实每一个人审判的命运就已经决定。这个解释看似圆满其实隐含着严重的伦理危机:为什么上帝不能赋予我们自由选择的机会?即使一个人身前就被注定将背叛基督,难道他就没有任何改过的机会了吗?如果成为基督徒后在信仰上堕落了又该怎么办?

一个看似是哲学悖论也同时摆在神学家面前:关于撒旦的存在是否是一个刻意的安排。如果是,那么上帝的全善是否就会受到挑战;如果不是,那么上帝的全能将得到质疑。我自己的观点是:撒旦就像自然灾害一样,我们可能无法避免它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通过预防减少损失。上帝也许想考验一下人们信仰的纯度,他不愿意为我们包办一切而不给我们自主的空间,不然我们就容易被“宠坏”。上帝希望通过某些启示或者征兆来告诉那些被撒旦引诱的人,重新建立起纯粹的信仰。即使一个人不幸在末日审判前都未能摆脱撒旦,那么我认为上帝还是给那些业已进入地狱的人以悔过的机会,重新进入天堂。

所以,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末日审判:除了信仰之外,我觉得上帝可能更加依赖于我们一生的道德水准和人格作为一把评判的标尺。我觉得从宗教信仰趋向世俗化的角度来说,不难发现许多关于《圣经》的解读越来越与道德伦理发生关系。这不是说基督教已经失去了作为一种彼岸或者来世宗教的意义,而是说我们更应当珍惜上帝所赋予的生存权利。至于早夭的婴儿,我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他们生来就已经埋下了邪恶的种子,从婴儿的啼哭和笑容来说,上帝一定会怜悯和喜爱他们的。这在拉斐尔(Raphael)的画作The Madonna in Meadow已经做了相当形象精彩的诠释了。